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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4 宝光股份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更新时间:2013-06-27    作者:宝光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510万股,占总股本的19.12%,下称“华安保险”)通知,与华安保险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安徽特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安保险实际控制人相同,下称“安徽特华”)分别于2013年6月24日、2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2,100,374股,至此,华安保险和安徽特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达到47,200,3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1%,已超出原第一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19.59%),由此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变更为华安保险。(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公告的《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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