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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 宝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时间:2012-06-05    作者:宝光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同意公司将玻璃灭弧室的加工和制造单元调整至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将现有生产玻璃灭弧室的机器设备租赁给集团公司,委托集团公司完成玻璃灭弧室的加工和制造,公司仍负责玻璃灭弧室的销售和经营。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以上业务单元的人员共计70人将调整至集团公司工作,届时公司将解除与前述员工的劳动合同,同时由集团公司与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同意与集团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详见公司2012-1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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