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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更新时间:2012-05-25    作者:宝光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受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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