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于2015年1月5日进场。项目负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企业及我们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在此过程中,公司以及会计师认真学习了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陕西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通讯》等文件,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成员以及主审会计师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参与本次审计过程的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在本次审计过程中,公司均将上述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对上述人员在审计期间就公司股票交易事项进行查询,未发现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有参与审计的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具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财*部的审计制度规定,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管理提升,提高了公司风险防范水平。